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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考核注意事项及表格
    * 发表时间 : 2016-12-27 16:28:13 * 浏览 :

     

    2016年度考核注意事项
     
    1、符合返岗条件的人员计入考核比例基数;抽调指挥部、驻审批大厅人员和帮扶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在备注栏注明,不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且不占优秀比例基数。
    2、2016年已办理完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单独上报一张备案表,在备注栏中注明退休时间。
    3、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不考核的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4、机关一般公务员的考核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区考核办核定的优秀比例人数进行上报,上报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前。
    5、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工作人员人数的15%。
    6、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考核: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六个月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累计满六个月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兖州区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
     

     

     

     

    2016年度考核备案表(一般工作人员).xls
    文件类型: .xls 2a1de9e2efc7e5db455e445dc6d909ee.xls (34.50 KB)

     

    2016考核个人表.doc
    文件类型: .doc 4fa77d343a1765a5c7612409d654d357.doc (77.00 KB)